宜丰县公开选调部分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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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同意,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一)县委办公室科员2名(文秘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
(二)县政府办公室科员2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岗位)2名;
(三)县纪委科员5名(含纪工委、监察分局);
(四)县委宣传部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等科员的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员。
(二)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的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干部(文教、卫生系统除外)。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选:
(一)试用期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与报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日-11月14日;
因职位取消,改报其他职位时间:2011年11月15日;
(二)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8:30。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向单位提出报名申请,经同意后,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530室)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公选资格。选调职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因职位取消,报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记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组织报考者进行文稿写作;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考试地点:县委党校。
(四)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及试用。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办理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提请县编委会研究,研究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组织和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县纪委(监察局)对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2750696(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2765230(县纪委)
附:《公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宜丰县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