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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宜丰县中队,前身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宜丰县公安队,始建于1949年8月,是一支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部队。建队之初,为保卫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维护社会治安,参加了建国之初的剿匪和平息反革命武装叛乱,歼灭匪徒二十余人。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中队番号和领导体制历经八次演变。一九八二年六月,中队正式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丰县中队,主要是担负宜丰县看守所外围武装警戒和协助地方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中队重新组建以来,中队党支部带领全体官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三代领导人关于部队建设的论述,在上级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不断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圆满完成了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自1997年以来,中队连续九次被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中队”,三次被总队评为“基层建设标兵中队”,连续七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中队党支部六次被总队评为“先进党支部”。中队多次被地方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99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中队有40余人荣立三等功,一人被武警总部评这“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400余人被评为优秀士兵和受到上级嘉奖。1997年7月总部司令部副参谋长陈传阔少将和2000年2月总部副司令员高文远中将先后两次到中队视察,对中队全面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回顾历史,创业艰难;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一茬茬官兵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了促进驻地“两个文明建设”,为了部队的全面建设,奋发进取、顽强拼搏、扎实工作,谱写了中队辉煌的历史篇章。在新的历史时期,中队官兵决定按照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五名话”总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中队的全面建设不断推向辉煌。
近年来,县中队在上级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和江主席对部队的总要求为指导不断发展、进步。肩负着捍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犯罪的光荣使命。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了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全体指战员不怕牺牲,严守纪律,为保卫宜丰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战胜自然灾害立下了卓著的功勋,涌现出了一批模范集体和个人。
 少年军事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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