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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荣辱 明责任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第二季度基干民兵政治教育辅导提纲
| 作者:本站记者 | 添加时间:2006-6-14 |【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高屋建瓴、精辟深刻、内涵丰富,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创新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民兵预备役人员要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充分认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道德条件,能够为人们的行为直接提供“正当”性、“正义”性的精神支撑,并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古今中外人类社会的发展实践反复证明: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和谐;一个荣辱观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和谐。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和56个民族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就必须在全社会达到一个广泛认同的健康向上的价值理念,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精诚合作,戮力同心。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这样一面引领社会风尚的光辉旗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像其德。”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支撑民族进步的脊梁。荣辱观不仅是“德之大端”,是良好社会风气之“大端”,也是一个民族思想道德的基点,是一个国家精神文化的基石。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只有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才能取得精神文化的认同与共识,由此辨是非、明荣辱、分善恶,有效发挥先进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锻造我们社会的文化品性,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从而凝聚力量,激发斗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由此可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发展任务。
  (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的科学举措。人是经济社会活动的主体,经济社会的发展最终要靠人来推动。而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勤奋刻苦精神,直接决定着其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能量和作用的大小。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导致出现一些值得关注和忧虑的问题。尤其在思想道德思想建设领域,尽管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与此同时,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与文化的冲击下,社会上出现金钱至上的不良倾向,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的各类事件屡屡出现。这些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会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而且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二、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所谓荣辱观,就是人们对于什么是荣、什么是辱的根本看法,是关于光荣与耻辱的一种道德评价标准。荣辱观念,古已有之。但受社会历史、风俗习惯、阶级立场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影响,不同社会、不同阶级、不同地域的人们的荣辱观是不同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每个社会集团都有他自己的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了人类传统荣辱观念的积极因素,与剥削阶级的荣辱观有着根本的区别,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的共同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是我们必须树立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具体讲,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八荣八耻”,是胡锦涛总书记从宏观视野和全局高度对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作出的生动表述和科学概括。
  (一)以热爱社会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要以最诚挚的感情对待自己的祖国,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联系在一起;热爱祖国,忠于祖国,建设祖国,捍卫祖国;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利益、尊严和荣誉;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国家的行为,坚决不做任何有损国格的事情。
  (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都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不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坚持以民为本,热爱人民,忠于人民,服务人民;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种种背离人民利益的倾向,坚决反对各种侵犯人民利益的行为。
  (三)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要牢固树立科学的精神和态度,认真学习和掌握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自觉遵循科学揭示的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客观规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不断提高科学素养,反对各种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思想和行为;积极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四)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充分认识劳动在创造世界、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通过辛勤劳动创造财富,通过诚实劳动获取个人正当的利益;自觉在劳动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反对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行为。
  (五)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要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倡导团结友爱、互助合作;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帮助他人,爱护他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扶贫济困;坚决反对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行为,坚决反对种种损人利己的行为。
  (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要将诚实守信作为个人行为的基本准则,作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诚待人,光明磊落;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坚持守法经营,讲究诚信;对任何弄虚作假、不讲信誉的行为予以严厉抵制。
  (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要增强法制意识,学法、知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执行法令、法规和各项行政规章;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确保社会成员的行为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坚决反对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八)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要认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怕任何艰难困苦,不贪图安逸享乐;埋头苦干,扎实工作,脚踏实地,不务空名;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国家,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   
  三、努力引导民兵预备役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人人自觉参与、长期坚持不懈的过程。肩负新的历史使命的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己任,辨明是非,躬身实践,为进一步形成褒荣贬辱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作出贡献。着眼民兵、预备役部队自身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实际情况,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搞好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化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坚定信念和自觉行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思想教育的作用至关重要。为此,要大力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八荣八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要研究制订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施方案,细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施方案,细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之中,作为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现代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社会调查、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要不断创新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手段,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
  (二)重视环境熏陶。“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环境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和熏陶作用。荣或辱不仅是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产生的自尊或自愧的心理体验,而且是社会在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时形成的褒奖或贬斥。为使民兵预备役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渗透到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其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广泛普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实践活动,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保和谐的文明风尚,真正使“高尚成为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成为卑鄙者的墓志铭”。
  (三)强化制度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制度是调节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缺乏必要的政策制度规范和约束,便会导致为恶者得不到社会的谴责,反而得益,甚至常得益;为善者得不到社会的赞赏,反而受损,甚至常受损。长此以往,良好的社会公德便难以发扬,甚至会出现扭曲和倒退。在民兵预备役建设中,要注重建立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制度约束机制,对于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除了在道德、舆论上给予批判和谴责外,还应当用社会规范、制度甚至法律来约束,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四)发挥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引导民兵预备役人员践行社会荣辱观,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方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刻领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刻刻做到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倡导和实践正确的荣辱观。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我国历史上涌现出的著名爱国者、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杰出人物等的先进事迹,努力培养、发现和宣传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尤其重视挖掘和宣传民兵预备役人员身边的先进典型,让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学有榜样、行有标兵,不断增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来源:宜丰县人武部---- 【加入收藏】【 】【打印】【TOP】【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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