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体育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体育局、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做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宜府办发[2007]38号文件精神,结全我局实际,现就宜丰县体育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体育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体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解决政风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体育部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不断优化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新宜丰,充分发挥体育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宜丰体育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六)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原则;
(七)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
宜丰县体育局、宜丰县体校
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的活动,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体育管理部门建设。 结合我局体育工作实际,确定以下评议内容:
(一)政风行风
1、是否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过错责任和不作为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制度;
2、是否将体育行政执法的内容、程序、责任单位向社会公示;
3、是否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是否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
4、运动员资格和体育竞赛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5、运动员是否存在服用兴奋剂问题;
6、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审批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7、是否认真做好全民健身服务工作,全民健身各项工程是否按期完成,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
8、公共体育设施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开放;
9、是否严格监管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彩票销售是否有违规行为,重要信息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10、体育彩票公益金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是否加强对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公益金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
11、在场馆设施建设、体育器材设备采购等过程
中是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有效防止商业腐败。
(二)整改落实
1、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
2、对评议组反馈、群众反映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
3、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4、建立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按照市局和县政府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办法,对群众满意度、检查评议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占总分30%,其中组织工作和自查自纠等情况占总分10%,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的20%。
(二)评议步骤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广泛动员阶段(6月20日-7月16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深刻领会市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精神的基础上,成立宜丰县体育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体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工作措施,提出落实要求,把责任目标落实到工作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7日-7月31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设举报箱、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市民、服务对象和行评代表广泛征求对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同时,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避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在市体育系统行评领导小组和县行评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领导下开展集中评议,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对评议提出的意见和自查自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评议后,接受市县领导小组对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评议,并进行统分排名。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30日)按照市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对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体育部门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局党支部决定成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钟斌杰同志任组长,局支部副书记、副局长何杰、张高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体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彭宜军,成员:林安萍、郑小丽、蔡向东,办公室设县体育局秘书股,电话:2765570,具体负责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局领导实行按业务对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2、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开展行风评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体育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正确把握和处理抓行风建设与抓其它工作的关系。要严密部署,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能力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
3、严肃纪律,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的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斥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向各新闻媒体和市体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稿件,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宜丰县体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举报电话0795-2765570,地址:宜丰县新昌中大道74号,邮编:336300。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