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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做好全年的工作尤为关键,2006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记民政工作宗旨,谋求城乡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民政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全民创业,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宜丰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全县民政工作主要任务是:贯穿一条主线,构建两个体系,主攻三个重点,力抓四项工作,推进五大建设。

一、贯穿一条主线。以建设和谐平安社会为主线,围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

二、构建两个体系。(一)完善城乡特困群众的生活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工作。坚持以户为单位的救助原则,研究制定农村特困户家庭收入评估核定办法,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强化分类救助的动态管理,严格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坚持“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要继续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把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对城市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城市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低保规范化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65元以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适当的时机着手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三是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建立和完善救灾资金投放的自然增长机制和救灾专项预备金制度以及灾情信息快速收集报告制度,确保灾后24小时内灾民吃、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及时到位。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和村干部、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重点抓好“敬老工程”建设。着力抓好敬老院改建扩建项目的验收、评优工作。要加强规范化管理,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服务人员,不断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力争2006年全县平均达到80%以上。六是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对救助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改善救助工作条件,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方式,加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力度,要建立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保护中心,充分发挥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救助管理方法,尽力净化城市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建立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卫生、药监等部门落实医疗服务的优惠政策;做好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户、农村困难党员、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二是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救助工作途径,认真搞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大病疗救助资金,确保救助对象能及时有效地获得救助。

三、主攻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搞好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强化职能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大力整治乱埋乱葬现象,配合全市在今年6月和9月集中开展两次整治活动。全面推进“零点行动”,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不断提高火化率和入公墓率。二是重点抓好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对照国家、省确定的双拥模范城(县)考核命名标准,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的任务。认真解决好随军家属的安置、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住房优待、科技拥军、双拥工作进社区等难点、热点问题,拓宽双拥工作领域,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三是重点抓好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坚持把福利彩票工作当作民政事业发展的龙头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地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彩票销售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营销能力,突出品牌效应,主攻“3D”彩票销量;加大造势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销售氛围,进一步扩大电脑彩票销售网络,抓好网点即开票等新票种的开发工作;强化站点建设,提高单机销量和专营站点比重,创建10个优秀示范投注站。力争创建1个省级示范投注站,努力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全年福利彩票销售750万元任务,争取实现销售937万元的奋斗目标。

四、力抓四项工作。一是大力抓好对城乡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引导农民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在全县创建3个示范协会,力争创建1个省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点。着力发展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自律性和服务性的行业协会和商会,鼓励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社会公益性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民间组织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各种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力抓好民政宣传报道工作。要出台新的奖励办法,激励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多写稿、多发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展示我县民政改革发展的新成绩、新成果,让全社会来关注、支持、理解民政工作,从而扭转我县民政宣传报道工作的落后局面;三是致力抓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加大行政力度,拓宽安置渠道,对年度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或者实行岗位安置,或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安置率要达到100%;深化退伍安置改革,力争全县实行自谋职业率达到98%;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培训率达到90%以上。争取县财政建立起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保障机制,足额列支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和职业技能培训费。四是全力抓好对优抚对象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三属”、“两红”、“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换证工作,切实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大力实施“优抚医保工程”,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医疗政策和建(修)住房公示制度,确保优待抚恤待遇足额落实到位,在全县创建1个优抚安居工程示范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尽力解决优抚对象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优抚、安置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耐心细致接待上访人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将颁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军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重点抓好《江西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工作规范》(赣民发[2005]16事情)和《关于实行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问题的通知》(赣民字[2005]10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实行抚恤补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抚恤补助金的社会化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分别按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支出的标准,在2006年10月底前兑现完毕。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数不少于享受抚恤补助对象总人数的30%,重点优抚对象的定额医疗补助标准人数不低于每人每年450元。按照省厅规定的标准,全面开展优抚事业单位的等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建文明窗口。

五、推进五大建设。一是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巩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城乡社区组织的工作职能,完善“八进社区”工作,巩固发展中心城区联创联建社区的成果,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资源,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困难家庭人员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建立健全村落社区组织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良好互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落社区“一会五站”的积极作用,推动城乡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民主政治制度。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指导村委会。不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进一步完善撤乡并村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地名设标管理,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启动重点建制镇的地名设标工作,建立和完善县级地名数据库。不断提高地名服务功能;加强行政区域的界线管理,在今年11月底以前完成高安、宜(丰)边界线的联检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婚姻登记和婚姻证件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步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不断拓宽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的新路子。稳妥地实施“明天计划”;广泛开展社会福利院“管理年”活动,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的经营机制、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抓好社会福利院的等级评定工作,努力提高城镇“三无”人员的生活标准;依法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致力推进民政队伍建设。加强民政队伍特别是基层民政组织的建设,切实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民政法规学习和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民政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信访责任制度,坚持原则,不乱开政策口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尽力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按照“能干事、干实事、不出事”的总体要求,全力塑造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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