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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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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锂电产业发展,G354国道花桥乡至奉新县路段货运车辆流量剧增,超速行为多发,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同时新增2条违停严格管理路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序号

地点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宜丰县G354国道花桥卫生院至社溪村委会区间测速,全长3.7km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对重中型货车限制速度40公里/小时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道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

宜丰县G354国道社溪村委会至花锂矿业区间测速,全长3.5km

因上述路段重中型货车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在上述路段内,对重中型货车限制速度40公里/小时,其他车型除外。对违反上述区间测速规定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予以警告,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3小时交通安全教育警示学习,经学习合格后,可以继续从事运输工作。

二、违停严格管理路段设置地点

序号

地点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宜丰县花桥乡迎宾大道全路段

G354国道花桥集镇段)

违法停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1.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3.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4.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5.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2

宜丰县石市镇兴丰路南向30米

(石市镇兴丰路全路段)

三、本公告自2023年8 16 日零时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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