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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丰县新庄镇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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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城路域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宜丰县新庄镇新庄大道、明珠路、红岗北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种类: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

二、禁止通行区域

禁止上述车辆在新庄大道、明珠路、红岗北路通行(如图红色线路)

上述过境车辆可绕行307省道通行(如图绿色箭头)

    三、限制通行时间

2025917日零时起执行,全天候禁止上述车辆驶入新庄大道、明珠路、红岗北路

四、轻型货运机动车、部分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运机动车(整车长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允许通行。

五、运送生活必需品、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环卫清扫、道路养护等各类货运车辆确需禁止通行线路的,可通过办理通行证通行。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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