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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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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序号

地点

设备类型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宜丰县G320沪瑞线959km+500m墨塘下至963km+100m廖家

双向区间测速设备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道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大小车辆均限速70km/h

2

宜丰县G320沪瑞线963km+50m廖家至959km+500m墨塘下

3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1km+405m良头村至5km+905m石市镇竹源村

4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5km+905m石市镇竹源村1km+405m良头村

5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7km+942m石市镇竹源村

双向固定测速设备

6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11km+306m石市镇石涌村

7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1km+405m良头村

卡口设备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道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5km+905m石市镇竹源村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1129起正式启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采用现场和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十一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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