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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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点 |
设备类型 |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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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丰县G320沪瑞线959km+500m墨塘下至963km+100m廖家 |
双向区间测速设备 |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大小车辆均限速7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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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丰县G320沪瑞线963km+50m廖家至959km+500m墨塘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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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1km+405m良头村至5km+905m石市镇竹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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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5km+905m石市镇竹源村至1km+405m良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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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7km+942m石市镇竹源村 |
双向固定测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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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11km+306m石市镇石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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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1km+405m良头村 |
卡口设备 |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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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宜丰县工业园-火车站公路5km+905m石市镇竹源村 |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年 11 月 29 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采用现场和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