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省局发展改革处、宣传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科技处、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断提高制播能力,加强新时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促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在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综合评价工作涉及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为省、市、县(区、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站),各播出机构要认真对照评价项目各项内容、评分标准,做好收集、整理、存档、备份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综合评价具体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立;电话:0791-8831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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