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源头防控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工作目标
为提升全县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到2022年底,全县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县城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逐步增强。到2025年底,全县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为打造综合实力强县贡献更多生态环保力量。
四、主要内容
《宜丰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共十大项
第一项 总体明确了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等工作具体时间及工作总目标。
第二项 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包括了危险废物监管职责、联防联控机制、主体责任和信息化运用等。
第三项 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包括了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和建设项目准入管理等。
第四项 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包括了收集贮存转运专业化、转移运输便捷化和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等。
第五项 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主要是建立多部门监管联动机制。
第六项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包括了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提升县域内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能力等。
第七项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和专业化运营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
第八项 建立平战结合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包括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转运、处置能力等。
第九项 构建“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主要内容是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底线。
第十项 保障措施中要求了各方责任、队伍建设、营造氛围。
解读人:黄伟 联系电话:0795-276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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