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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搬迁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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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搬迁方案。

二、总体考虑

原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面积偏小,入住窗口单位只有23个,事项836项,无法做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不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满足我县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的政务服务品牌。

三、工作目标

围绕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争创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争当全省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县的工作目标,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舒适度、便利度和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

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搬迁方案由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方案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明确搬迁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明确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单位(部门)

第四部分:科学合理打造市民服务中心功能布局

第五部分:明确搬迁实施步骤。

第六部分:搬迁实施的保障和要求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五、惠民利民措施

我们按照功能科学规划窗口布局,把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划分成休闲等候区、民生服务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综合受理专区等8个专区。根据大厅实际设置5个导询台并安排专业导询队伍为企业群众提供导办、咨询、代办、材料预审等服务;并针对特殊人群配置了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残疾人通道等功能区域。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建设功能突出、特色鲜明、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专区。创新推进贴身服务,引进专业团队为企业群众提供导办、材料预审、帮办代办服务,让企业群众享受暖心爽心的贴身服务。

六、后续工作考虑

加强市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市民服务中心运行常态化督查,对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两头受理”等导致企业群众“两头跑”“多头跑”或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报县纪委县监委启动问责程序。

解读人:朱逵群    联系电话:0795-276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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