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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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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件名称:宜丰县花桥乡白市村化山瓷石矿未按《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类违法

  2.处罚决定书文号:(宜)应急罚〔2022FM3

  3.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736354100K

  4.案由:未按《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5.违法行为:2022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1.设计的首采铲装运输平台为690M平台,目前未形成铲装运输平台;2.690M平台“甩矿”作业,导致680M、670M平台两个平台部分并段;3.未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主要是:未按设计的进度施工、未自上而下施工建设。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

  7.处罚决定部门:宜丰县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2314日。

  9.处罚内容:责令停产整顿,对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万元对该矿矿长处以人民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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