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生态胶粘剂项目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在宜丰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现因项目地址发生变更,由宜丰县工业园区爱居路变更至宜丰县工业园区兴工路,特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宜丰县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生态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fodnudAHyvZtAMw6HUmyg
提取码:1234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宜丰县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丰县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兴工路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77050626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1号楼南楼5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91-8835007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相关利益方,包括团体和个人,团体以相关乡镇、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为主,个人以规划区内常住居民为主。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为10个工作日。
宜丰县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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