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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丰县文广新旅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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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旅发2021〕45

 

关于印发《宜丰县文广新旅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局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情况,经研究,现将《宜丰县文广新旅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宜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8月27日

 

宜丰县文广新旅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则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本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具有否决性的重要指标,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根据目前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本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单位、分管股室、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人员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一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袁福林、陈振辉

副组长:黄谷华、胡慧敏、杨泽华

  员:黄晓晖熊卫民、张畏、姚晓勇、余康华、袁晓琴、周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畏任办公室主任,李婷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卢卫平、游洋组成。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等。

2.研究提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措施。

3.研究拟定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报局党组会批准后执行。

4.研究拟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部署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5.分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

6.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在县文广新旅局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每年在局党组会议上,听取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主持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全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全局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部署制定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政府研究涉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宣传工作,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建设,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5.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每年深入基层单位或企业,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月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6.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负责贯彻落实。

2.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分管股室、分管业务领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每年应至少2次深入分管单位和分管业务领域,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三)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除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外,还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责任

1.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政策标准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筹组织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综合考核、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

3.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组织制定全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局机关各股、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人秘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督促、检查局机关、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局机关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制定并实施局机关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做好安全机构编制和安全队伍建设工作。

6)做好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7)督促指导系统做好因公、因私出国人员在外的安全管控工作。

8指导机关和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工作。

2.财务审计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预算。

3)负责所在办公区域用火用电安全,全面检查办公室的电器使用情况,及时切断电源,消除火源,关好门窗,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产业发展和市场开发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时、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区域性旅游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和开展文化旅游会展活动、赛事组织旅游市场营销活动时,举办节庆展会,打造文旅特色品牌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4)组织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积极参与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5在全县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风情小镇等品牌创建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督促、指导、协调相关旅游品牌项目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相关活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市场监管和新闻出版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编制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3)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影院、营业性演出、涉旅、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等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类隐患,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指导本旅行社和旅行社门市部管理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7)指导全星级饭店星级管理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8)指导全A级景区服务质量管理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5.公共服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督促、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开展文化活动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4)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活动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5)指导本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宣传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6)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

6.艺术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中心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演出活动安全

3)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演出团体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演出安全管理,确保参演人员、观众的人身财物安全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4)组织全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旅活动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出活动安全工作。

7.文物和非遗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3督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实施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5做好非遗表演队伍承接上级组织的来及外出表演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统筹、协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

8.广电管理和科技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对本室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高山发射台的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协调电影公司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4)指导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全重大广播影视活动时,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

5)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安全宣传节目,开展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安排专门时间段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集中宣传报道。

6)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等服务机构进行业务监管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7)做好对外广播影视交流的安全生产工作。

)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其他工作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并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规章制度,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职工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经费。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单位安全形势。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二)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职责范围内的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因失察失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对负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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