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聂钦俊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李琎同志任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梅沙礼同志任宜丰中学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周隆友同志任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李骏同志任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刘江宜同志任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李雪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桥分局分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姚凌晖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潭山分局分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邬志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王晓萍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熊海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杨凤华同志任宜丰二中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高爱民同志任宜丰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刘磊同志任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2024年9月27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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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