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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聂钦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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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聂钦俊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李琎同志任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梅沙礼同志任宜丰中学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周隆友同志任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李骏同志任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刘江宜同志任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李雪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桥分局分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姚凌晖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潭山分局分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邬志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王晓萍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海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杨凤华同志任宜丰二中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爱民同志任宜丰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刘磊同志任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算

2024927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群团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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