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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汪泽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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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汪泽华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邹文涵、蔡苏艳同志任双峰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陶星锦同志任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

辛健凯同志任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陈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黎平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超同志任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主任;

周智萍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贾卓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强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黄险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市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望辉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挺同志任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陶星锦同志双峰林场副场长职务;

黎平同志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主任职务;

周强同志的双峰林场副场长职务;

徐芳同志的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职务;

毛慧红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恒山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爱粮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建平同志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嵘同志的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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