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汪泽华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邹文涵、蔡苏艳同志任双峰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陶星锦同志任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
辛健凯同志任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陈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黎平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超同志任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主任;
周智萍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贾卓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强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黄险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市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望辉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挺同志任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陶星锦同志的双峰林场副场长职务;
黎平同志的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主任职务;
周强同志的双峰林场副场长职务;
徐芳同志的石花尖垦殖场副场长职务;
毛慧红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恒山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爱粮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卢建平同志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嵘同志的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2025年3月6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