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将江西宣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纳入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奖补范围;同意将宜丰县湖东猪场等28户生猪规模养殖场,宜丰县湖东禽业养殖场等39户蛋鸡规模养殖场列为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批实施主体单位,这些单位新增的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并通过第三方测量验收和县政府组织的综合验收后,另请新的第三方进行审计,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照《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52号)等文件精神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第三方审定投资额的30%以内。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宜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或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5-2765321。
附件:1.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批实施主体(生猪)
附件1: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批实施主体(生猪)
2.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批实施主体(蛋鸡)
附件2:宜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批实施主体(蛋鸡)
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