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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5年企业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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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规定精神,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拟批准对宜丰县兴宜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丰县元昌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现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反映。名单见附件。

反映意见方式: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意见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举报受理部门:宜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795-2990232   

宜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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