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含锂卤水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24 08: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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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宜辉锂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长新大道建设江西宜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含锂卤水建设项目(一期),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210-360924-04-01-113226),全厂总占地50亩,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0′1.295″,北纬N28°20′14.08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以锂云母、硫酸钠、石灰、硫酸钾、硫酸钙为原料,经烘干、配料混料、压制成型、焙烧、冷却、破碎、磨粉、浸出、过滤、净化、压滤等工艺生产含锂卤水,最终形成年产8万吨含锂卤水的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AAy6NotzyKxfDXB2FRn5A

提取码:j1qm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宜辉锂业有限公司;赖主任,13576506661;

环评单位:江西盛嘉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廖工,15727652335;邮箱1223883080@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7z7r21gHj2OuJAXZ9LHPw

提取码:zemo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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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江西宜辉锂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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