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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部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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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核查,下列兽药经营企业因停止经营超6个月,现依法注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相关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兽药经营活动,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具体注销名单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经营地址

注销原因

1

宜丰县新琪兽药营业部

2022)兽药经营证字14078047号

宜丰县澄塘镇清水桥枥下村

停止经营超6个月

2

宜丰县芳溪永佳兽药店

2022)兽药经营证字14078022号

宜丰县芳溪人民街

停止经营超6个月

3

宜丰县小巢兽药店

2022)兽药经营证字14078011号

宜丰县城桂花路93号

停止经营超6个月

4

宜丰县佩呢恩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2021)兽药经营证字14078046号

宜丰县桥西乡山峰坳路27号3栋302

停止经营超6个月

2025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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