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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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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宜丰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0日

 

 


宜丰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宜丰县2021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分析: 今年是拉尼娜事件次年,预计今年主汛期(4~6月)我县降水正常略偏少,约为 700~760毫米(常年平均756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前少后多,有降水集中期,部分地区发生洪涝或内涝的可能性大。降水集中期可能出现在5月上旬末~中旬前期,6月上旬后期,6月下旬后期~7月上旬初、7月上旬中后期。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偏多。雨季结束期略偏迟,预计在 7月上旬后期。伏秋期(7~9月)降水总体接近常年或略偏多,预计雨量380~460毫米,气温略偏高,盛夏高温日数略偏多,有阶段性干旱发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1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结合本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预计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范围、规模、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4月至7月上旬前期的降水集中期,受突发性强降水及山洪影响,县域北部的桥西乡、芳溪镇、车上林场、石花尖垦殖场、黄岗镇、双峰林场、潭山镇、黄岗山垦殖场、天宝乡、同安乡、花桥乡等乡镇(场)中低山区及丘陵地带的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边坡、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旅游景区(点)高陡岩体等地段,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7月至9月下旬如出现干旱,将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在新庄镇、棠浦镇、澄塘镇、新昌镇、桥西乡等乡镇,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因此,2021年我县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范围、规模、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乡镇(场)、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二、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重点防治期

(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区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布局和人类工程活动特点,突出以人为本原则,全县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3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2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1个。

1.黄檗-东槽崩滑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涉及黄岗镇、双峰林场的全部,车上林场中北部,潭山镇南部,芳溪镇、桥西乡、天宝乡的西北部,以及同安乡、花桥乡的北部等区域,区内山高坡陡,年均降雨量多在1800毫米以上,分布岩浆岩、变质岩等,受地形控制,区内切坡建房、傍山切坡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较为普遍,为崩滑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严密加强监测预报,同时对一些规模大、稳定性差且工程治理难度较大或交通偏僻的地质灾害点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对其它一些灾害点应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科学规划当地村民建房切坡、公路切坡行为。防治重点主要为西北部黄岗镇、车上林场、双峰林场建房切坡及沿线公路所形成的人工切坡段,目前切坡段大多未做任何防护,在持续降雨、强降雨等诱发因素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甚至泥石流。具体的防治措施为:汛期加强群测群防监测预报,根据人、地矛盾突出、生态地质环境脆弱的特点,在该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合公路边坡的整治,对危害公路交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期分批治理,对重点工程实施全程跟踪和监督管理,规范居民的建房、修路行为,对露采瓷土矿可能引发的泥石流隐患进行恢复治理,尽可能减少人为破坏地质环境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2.香源村-口溪村岩溶塌陷、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及石市镇凌江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

主要涉及芳溪镇、桥西乡、新昌镇、澄塘镇、棠浦镇、新庄镇、石市镇等乡镇,该区地貌上为岗埠及平原,主要分布松散岩、碳酸盐岩及煤系地层,区内岩溶发育,以覆盖型岩溶为主,为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尤其是新昌镇-澄塘镇-棠浦镇-新庄镇公路沿线一带人口密集,开采地下水活动较为频繁,易诱发地面塌陷。进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布局,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进行防范及治理,以预防岩溶塌陷、采空塌陷的发生。

3.找桥村-龙岗村崩滑流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涉及潭山镇北部,区内山高坡陡,年均降雨量在1800毫米以上,分布岩浆岩、变质岩等,为崩滑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但考虑到区内除部分路段公路切坡外其他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为崩滑流次重点防治区。该区防治重点主要为结合公路边坡的整治,对314省道及龙岗村-找桥村段公路切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期分批治理,并进行监督管理。

4.潭港村-山口村崩滑流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涉及车上林场南部、芳溪镇中部、桥西乡大部、新昌镇北部、天宝乡南东部、澄塘镇北部、同安乡南部、棠浦镇北部、花桥乡大部、新庄镇北部,该区地貌上为丘陵,主要分布变质岩及部分岩浆岩类,多年平均降雨量1700-1800毫米,切坡建房及傍山公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地质环境条件较差,为崩滑流中易发区。该区防治重点主要为区内同安乡、花桥乡一带建房切坡及党敖公路、上花公路、黄花公路等公路切坡地质灾害防治及院南-城西-茜坑-高枧-芳里一线的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具体的防治措施为:汛期加强群测群防监测预报,根据人、地矛盾突出、生态地质环境脆弱的特点,在该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危害民房、公路交通及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期分批治理,尽可能减少人为破坏地质环境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5.石陂村-岭背村一般防治区

主要为县域南部的石陂村-岭背村一带,涉及芳溪镇的中南部、石市镇的全部及桥西乡、新昌镇、澄塘镇、棠浦镇、新庄镇的南部等区域,该区地貌上为低岗及平原,主要分布红色碎屑岩、一般碎屑岩及松散岩类,多年平均降雨量1500-1700毫米,地势较平坦,切坡建房及傍山公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弱,为地质灾害低-不易发区。区内地质灾害主要为沿长塍河、耶溪河、棠浦河沿岸的河流崩岸,因此区内防治以河岸崩塌防治为主。

(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1/5万地质灾害详查以及近期隐患点调查核销成果,我县有地质灾害隐患达678余处,将涉及威胁人员的隐患点253处,列入县级监控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其中列入市、县级需设点常年监控的重要危险点10处。

除上述列出的重点防治区,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外,还必须加强对新修景区、公路劈山形成的陡边坡,山区农户房后的陡坎、陡坡,各类露天采矿场的边坡、废渣场的监测预报工作,以免发生新的地质灾害及险情。同时,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还必须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区和风景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预防,在集中降雨期应禁止游客进入山区景点游览。地下开采的各类矿山要加强防范透水工作,避免因地表水渗透造成矿洞垮塌伤人事故的发生。在降水集中期停止井下采矿作业。

(三)重点防治期

全县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7月上旬末,如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可能延长到8至9月,地面塌陷防护期为8月至10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

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不死人,少伤人的工作目标,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统筹协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管理创新,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为宜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生命至上理念,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各乡镇(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原则,着力构建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场)要切实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灾责任,统筹协调,提供保障,逐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对工作职责分工和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应急字〔2021〕14号),以现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为依据,建立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职责边界,细化各领域各单位防灾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清单,加快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自然资源部门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协助各乡镇(场)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应急管理、教育、住建、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水利、旅游、通信、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撑服务,着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地质灾害防治格局。

(三)开展汛前排查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

汛前各乡镇(场)要抓紧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划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确定本年度重点监测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根据排查情况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辖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点防护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将防护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要及时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对本辖区内威胁人员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有关乡镇(场)要编制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四)继续巩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巩固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1.监测点和网络的设立。经对全县目前253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核查,按照其稳定性、险情级别、成灾概率等因素为确定监测点的原则,共选定10处列入市、县级《防治方案》进行监管,其中滑坡(崩塌)监测点9处,塌陷监测点1处。由监测点所在乡镇(场)负责规划落实,有关村、组分点组织监测小组进行监测。

2.监测方法与监测内容。设立的监测点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监测:一是设置固定标志监测;二是直接目测监测。两种方法均实行定人、定点、定期、定责观测。监测内容包括定量观测:主要利用设立的监测标志观测地面裂缝、墙壁裂缝的水平和垂直变形值;定性观测:主要观测泉水变化(如突现、消减、涌沙、浑浊等),灾害体裂缝变化(增多、加大、变形、掉块等),灾害体附近环境变化(房屋开裂、变形、动植物变态、地声地动等)。

3.监测时间及加密要求。汛期每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固定监测日,每月监测6日。暴雨期间要加密监测,每天至少1次;暴雨及连续降雨,每天至少2次。地面塌陷在暴雨期可不必加密监测。

4.监测网络管理及运行。全县以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县级监测机构,侧重搞好监测工作的督查指导、资料汇总和信息处理;乡村两级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监测预报和督查管理。各监测机构建立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各项监测工作制度,及时向同级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上级监测机构报告灾情险情。

(五)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预防预报工作

1.健全地质灾害防灾制度。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汛期持续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场)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以及联系方式。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县自然资源局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场),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山区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特别要注意地质灾害易发区新近切坡地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告知当地群众、村委会或建设单位,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措施,制作“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3.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全县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的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以遏制、减缓险情;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对危害性较大、工程治理不合算的危险点,要限期搬迁险区居民;属异变、临界级险区居民,汛期应异地居住避让,力求发生灾害时无人员伤亡。

4.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县自然资源、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配合,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做好全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保证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快速传递到乡镇(场)、村、组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

(六)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各乡镇(场)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和险点应急工程治理正常进行,尤其搞好重要灾害危险点监测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各乡镇(场)在安排年度防汛经费时,要明确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经费数额,或从地方财政中另行安排一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上的各级干部、监测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开展农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宣传,大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应对灾害的自救与互救能力。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乡镇(场),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附件:1.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表

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规模分级数据参照表

3.2021年度宜丰常年设点监测重要地质灾害点

一览表

4.宜丰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情况表

5.宜丰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基本情况表

​附件下载:附件1-5.docx


相关解读:【政策解读】《宜丰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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