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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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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宜丰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丰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实施方案

2015年我县顺利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义务教育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为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为着力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目标任务

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力争2027年全县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教体局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协调,会同各相关部门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场)要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以改造乡村学校和边远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薄弱学校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四)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四、实施步骤

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2月)

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宜丰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乡镇(场)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聚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学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着力强化教学管理。

(二)第二阶段:扎实推进,督查指导(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各乡镇(场)、相关部门、各学校根据自身职责,按各自主要任务,认真落实,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时督导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各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提升以及热点难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第三阶段:集中攻坚,查漏补缺,巩固提高,组织迎评(2026年1月—2027年2月)

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各学校根据评估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所有指标全部达标。

各单位收集、整理、归档各种迎评材料,县教体局完成主体材料,完善各项配套佐证资料。县政府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五、推进措施

(一)严格配置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谋划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及校际均衡情况,改善师资配备、教学资源补充等7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使小学、初中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50、0.45。

1.建立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统筹兼顾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布局,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统筹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统筹分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全面推行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交流轮岗制度。

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待遇保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农村教师献身乡村教育的积极性。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力度。强化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的主体责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确保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1.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有效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制。通过新建城东学校、城南中学、宜丰八小、宜丰中学教学综合楼、新昌二小教学楼,新庄中学教学综合楼、潭山中心小学综合楼,改扩建宜丰三中教学楼、新庄中学教学楼,实施石市中心小学异地搬迁等工程项目。到2025年全县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小学不超过45人。到2026年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2.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装备等建设。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标准化、均衡化和现代化。到2026年,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100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学校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且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

3.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只增不减的规定,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4.压实乡镇(场)及部门工作职责。县教体局是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制定好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内优质均衡发展的配套方案;乡镇(场)要把合理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针对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1.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2025年,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流入本地的适龄随迁子女100%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全县小学巩固率达到100%以上,初中巩固率达到97%以上。到2026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学校倾斜。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造条件开足开齐体卫艺教学课程,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3.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重点校、重点班,逐步控制城区中小学校的班额。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异进行监测和分析。

4.提升学校管理与教育现代化水平。因校制宜,一校一策,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提炼办学理念,提升办学品位,展示学校文化魅力。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打造“魅力课堂”,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式可持续发展。推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在普及现代化信息技术课的基础上,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三通两平台”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到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建成标准化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宜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落实乡镇(场)的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形成正面舆论合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督查,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完善以年度综合考评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将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乡镇(场)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突出的部门、乡镇(场)、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乡镇(场)和县直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附件:1.宜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

2.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宜丰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方大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戴娟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童野营 县政府办主任

        刘艳萍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邬君荣 县教体局局长

    甘  勇 县财政局局长

    肖林鑫 县发改委主任

    易志华 县人社局局长

    漆文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红芳  县委编办主任

李兵生  县住建局局长

卢建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达棠  新昌镇镇长

王雪华  澄塘镇镇长

曾少伟  棠浦镇镇长

  鹏  新庄镇镇长

蒋松甫  花桥乡乡长

  凯  同安乡乡长

  霄  天宝乡乡长

许亮成  潭山镇镇长

阳和平  黄岗山垦殖场党委书记

  斌  双峰林场党委书记

  婷  黄岗镇镇长

  浩  石花尖垦殖党委书记

傅海波  车上林场党委书记

卢智敏  芳溪镇镇长

  强  石市镇镇长

龚尖峰  桥西乡乡长


附件2: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指标类别

评估内容

评估要点

指标性质

资源配置

1.教师高于规定学历人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4.2人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教师5.3人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2.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3.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0.9人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0.9人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以上;
2.所有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5.8平方米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1.所有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
2.所有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10.2平方米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
2.所有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500元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资源配置

7.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3间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4间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政府保障程度

8.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5分);
2.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措施完善,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人员编制、建设经费等得到优先保障(5分)。

B
10分)

9.学校规划布局合理

1.把义务教育网点布局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3分);
2.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初中(3分);
3.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设有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原则上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按服务半径2.5公里和3公里,科学合理设置寄宿学校和教学点(3分)。

B
9分)

1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统一”标准

1.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2.城乡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师生比1:19,初中统一为1:13.5;
3.城乡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低于省定标准,并逐年提高;
4.城乡小学、初中基本装备分别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统一配置。

A

11.小学、初中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

1.小学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2.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A

12.小学、初中校额

1.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其中2018年9月前已建成的小学、初中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规模如超过上述标准,应逐步降低校额并严格控制在上述标准的120%以内。

A

政府保障程度

13.小学、初中班额

1.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2.初中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A

14.村小学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

1.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2.不足100名学生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A

15.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并逐年提高。

A

16.落实教师待遇

1.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

2.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A

17.加强教师培训

1.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A

18.完善教职工编制

1.编制和教育部门每年及时对教职工编制数进行动态调整;
2.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量,并按规定相应调整各校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A

19.开展教师交流轮岗

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2.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A

2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

1.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A

21.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1.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
2.城区和镇区公办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95%以上。

A

22.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A

23.关爱留守儿童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3分);
2.留守儿童管理台帐清楚明确(2分);
3.关爱制度落实,关爱活动经常(3分)。

B
8分)

政府保障程度

24.随迁子女就读

1.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A

25.精准教育扶贫

1.落实学校校长和乡镇属地教育扶贫政策双负责制;

2.及时足额发放农村建档立卡寄宿生生活补助;

3.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全覆盖,推广“兴国模式”。

A

教育质量

26.初中三年巩固率

1.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A

27.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A

28.校长依法治校

1.所有学校制定章程(3分);
2.所有学校以章程为纲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3分);
3.师德师风考评体系健全,教师从教行为规范(3分)。

B
9分)

29.保障教师培训经费

1.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2.建立教师培训组织协调管理机构,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A

30.开齐开足课程

1.教学秩序规范,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2分);
2.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均能按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成效明显(3分)。

B
5分)

31.减轻课业负担

1.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减负机制(2分);
2.小学一、二、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2分);
3.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2分);
4.“一科一辅”,无违规推荐、选用教辅材料的现象(2分);
5.严格教学进度和考试次数管理(2分);

B
10分)

教育质量

32.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1.近3年参加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2.建立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区域教育质量。

A

内涵发展

3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领导机制健全(2分);
2.科学定位德育目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等教育,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2分);
3.坚持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融合,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开展丰富的德育活动,提高德育成效(2分);
4.紧密结合学生心理发展实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室功能齐全(2分);
5.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评价工作落实扎实,学生品德培养和习惯养成成效明显(2分)。

B
10分)

34.校园文化建设

1.坚持开展文明校园或美丽校园创建活动(5分);

2.学校内涵建设丰富,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自然等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并定期开展活动。(5分)。

B

10分)

35.教育生态建设

1.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2分);

2.建立家校社工作联席制度及家校协调的学校教学和管理机制(2分);

3.优化办学环境、家庭环境和育人环境,形成家校社目标一致、资源共享的大育人格局,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效衔接,实现家校有效沟通(1.5分);

4.家长自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正面客观评价学校工作(2分);

5.普及科学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1.5分)。

B

9分)

教育信息化建设

36.学校管理、教学与教研信息化

1.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①县级教育城域网建成;②学校校园网建成并接入城域网;③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达到100%);(3分)

2.依托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100%的学校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教育教学管理。 90%的师生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备授课、教学研究、家校互通,发布教学和学习成果,提高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率。10%的学校开通“名校网络课堂” ;(3分)

3.依托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00%教研员能熟练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网上集体备课、评课等网络教研活动;(2分)

4.为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学软件;(2分)

5.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智慧(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办法》,中心小学(含)以上学校平均分60分以上(1分),中心小学以下学校平均分50分以上(1分)。

B
12分)

37.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高

1.100%的校长参加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管理,100%的教师能熟练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建立“名师网络课堂”;(3分)

2.大力推进“专递课堂”建设,教学点“专递课堂”覆盖率达60%;(2分)

3.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教师使用信息化设施设备授课的课时须达到周课时的70%以上(3分)。

B
8分)

社会

认可度

38.开展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A

一票否决

1.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2.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3.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4.存在“有编不补”或在有编的情况下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5.出现重大及以上涉校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事件;

6.出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7.有弄虚作假行为。

A

“A”类指标27项,必须达到; “B”类指标11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达标。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关于《宜丰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教体局党委委员解读《宜丰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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