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丰县2022年货节第二批政府消费券发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8日
宜丰县2022年货节第二批政府消费券发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活跃消费市场,经研究,县委、县政府组织以红商城为首的500余户商家联合举办数字化年货节,1月1日已通过“红商城”APP平台在全县发放50万元电子消费券,1月26日-30日拟追加发放50万元电子消费券。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带动我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居建材、美容美发、文旅影视等各行各业商贸流通消费,提振商家经营信心,激发广大群众的消费热情,持续做旺宜丰消费市场。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宜丰县红商城、各参与商户
三、活动内容
(一)发放总额
政府消费券总金额50万元,其中“满100减50”元消费券5000张,“满50减25”元消费券10000张。
(二)参与对象
1.发放对象
宜丰县居民(包括当前在宜丰县生活工作的省内外人员)
2.商户参与方式
采取商家自愿报名的方式,宜丰县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居建材、美容美发、文旅影视等各行各业商户均可报名参加,最终参与商户以宜丰县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优先选择诚信、规范经营的商家企业,同时要求参与商家签署承诺书,应承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并鼓励商家同步让利,提升整体活动及消费氛围。
报名联系方式:张建国,电话15070921289;董珀庭,电话13607029967,邮箱:496849697@qq.com。
报名需准备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9日17点。
(三)发放时间
共分两批发放,第一批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6:00-24:00时,发放10万元;第二批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10:00—2022年2月15日24:00时,发放40万元;共计发放50万元(即领即用,此批次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日与1月1日发放批次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日相同)。
(四)领券方式
消费者通过“宜丰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 “政府消费券”活动页面即可申领,每个客户限领一次,获券人员可在我的券包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申领者可在“我的-票券-去使用”页面查看优惠券使用方式和可用商家。
(五)使用规则
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使用。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门槛后,即可自动抵减优惠金额。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但可以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发生退货、消费撤销等情况,消费券自动退回,并视为已使用。
(六)消费券的结算
消费券金额由商家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红商城汇总提供相关消费数据给宜丰县商务局,由宜丰县商务局将各商户垫付的优惠金额清算给商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