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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庄镇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滞后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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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216日晚2130分许,新庄镇集镇与S307三叉路口发生一起小型汽车碰撞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名行人当场死亡。新庄镇政府直至次日(217日)上午7时许,才将相关事故信息报送至县政府办。新庄镇政府未按照《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16)文件要求,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力争在事发30分钟内向县政府办电话首报,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办书面报告,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要在事发1小时以内报告的原则上报信息,新庄镇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严重滞后。为此,对新庄镇政府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体现和反映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决定着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的成效。因此,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含敏感事件情况)报告主体责任,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改变“重救援、轻报告”现象,便于县政府及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作出科学决策。各乡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明确专人分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特此通报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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