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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油菜)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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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宜丰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油菜)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420

宜丰县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

(油菜)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2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宜财农指〔2023〕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油菜)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为油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油菜生产和加工提供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

(二)补助方式。对于油菜生产托管服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服务面积进行补助。对于油菜加工环节的托管服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加工产量实行定量奖补。通过实施项目,培育服务主体,健全服务市场。各服务主体要通过服务来获得赢利,不得将补助纳入收入预期来干扰服务市场。

(三)补助环节。重点解决油菜生产关键薄弱和急需环节的生产难题。重点支持油菜精量直播、机防、机烘、加工等环节。精量直播、机防、机烘环节仅服务于2022年年底栽种、2023年年中收获的这一季油菜的服务量才纳入补助范围(机烘服务量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四)补助标准。全县补助资金总额54万元,其中种植环节30万元、机防环节9万元、机烘环节5万元、加工环节10万元。如全县核定作业量过大,补助资金不足,则分环节按比例相应降低补助标准。如某些环节当年补助资金有结余,可转用于当年其他环节补助。如上级追加省级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实施办法仍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原则上油菜生产环节的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50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种植环节。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补助标准每亩30元。补助面积通过技术单位实地仪器测量获取。

2.植保环节。油菜机防补助标准每亩次3元。可通过安装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或对机防无人机服务作业轨迹进行监管核查。

3.烘干环节。油菜籽(鲜)烘干补助标准每吨35元。可通过对专用电表用电量进行监管核查,可以结合现场监控磅秤、核查结算凭证进行综合监管核查。油菜籽机烘环节的自行烘干和代烘干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4.加工环节。菜籽油加工以年出油量(2023年1月-2023年12月)作为实行以奖代补的核定依据,年出油量分成四档,分别为30吨<年出油量≤50吨、50吨<年出油量≤100吨、100吨<年出油量≤500吨、500吨以上,其奖补标准分别为2万元、3万元、8万元、12万元。10吨<年出油量≤30吨的,酌情奖补0.5-1万元。可通过安装计量仪器或其他方式对出油口进行监管,或结合专用电表共同监管。菜籽油加工环节的自行加工和代加工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二、实施流程

(一)遴选服务组织。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如机械装备、机手等,具体如下:油菜精量直播服务主体要求有加装了播种、施肥一体化机器设备的旋耕机1台(含)以上,油菜机防服务主体要求有加装移动数据监测设备的植保无人机1台(含)以上,油菜籽机烘服务主体要求有批处理能力5吨的油菜籽烘干机械设备1台以上(日处理2批,即日烘干能力10吨以上)。油菜籽加工服务主体要求有与申报产能相匹配的加工设备;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同意接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林(垦殖)场的监管。      

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申请项目实施,最终择优遴选确定全部或部分申报的服务组织实施本项目。其中油菜种植环节遴选确定不多于35家服务组织;油菜籽烘干环节不多于3家服务主体(即全县分3个种植片区,每片区安排1家烘干服务主体);油菜籽加工环节遴选确定不多于20家服务组织。

(二)组织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服务质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服务组织要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组织检查验收。项目的检查验收分为项目过程检查与项目完成验收。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人员开展项目过程检查和项目完成验收。各乡镇(场)要充分发挥乡、村农业农村干部作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并留存监管照片等资料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过程检查以项目实施现场监管为主;项目完成验收精量直播以核查技术单位仪器实测面积为主、机防服务以核查移动数据监测设备作业轨迹为主、机烘服务以核查专用电表用电量为主,加工服务以核查作业量等为主。

(四)办理资金拨付。将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组织、拟补助面积及拟补助金额等在县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项目主管部门在2024年1月15日前按要求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省、市相关部门将开展绩效评价,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宜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重视项目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的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日常业务指导、项目过程检查、项目完成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农户满意度低的承接主体,第二年该承接主体将不纳入补助范围。通过中国农服平台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做好主体名录的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和动态维护更新等工作。积极推进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安装与应用,将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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