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委常委会第14次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第9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丰县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扫尾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5日
宜丰县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扫尾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未签约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确保棚改项目扫尾攻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一)塔下农场(2018年棚改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两路口村(2018年棚改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
(三)窑前社区、窑前村(2018年棚改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
(四)城南社区(含2017-2019年棚改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
(五)耶溪社区(2019年棚改红线范围内房屋);
(六)流源村(2018年棚改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
(七)前头村(2018年棚改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
二、征收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5月14日。
三、征收补偿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两种方式:
(一)国有土地主房采取实物安置;
(二)集体土地主房、车库、杂物间实行货币补偿;
(三)国有土地车库、杂物间实行货币补偿(详见附件1、2、3);
(四)营业用房按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实行货币补偿;
(五)未确权的房屋实行重置价评估补偿。
四、各类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规定
私有正房住宅的征收补偿:
(一)取消“房票”安置方式、取消房屋征迁奖励政策;
(二)集体土地主房、车库、杂物间实行货币补偿。按照《宜丰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标准执行(详见附件4)。
(三)国有土地房屋实物安置
1.采取框架结构按房屋主房确权面积与安置房面积1:1.13比例进行置换,砖混结构按房屋主房确权面积与安置房面积1:1.1比例进行置换,砖木结构按房屋主房确权面积与安置房面积1:1.08比例进行置换。安置房楼层不同价格不同,房屋确权面积与安置房面积按不同结构比例置换后面积进行楼层差结算。(秀竹御景安置房楼层差按6230元/㎡均价进行多退少补,竹乡大道北侧宝梁城楼层差按所选楼盘批准预售均价进行多退少补)
2.安置房房源
(1)秀竹御景1、2、3、4、5、6、8、9、11、12、13、15号楼。
(2)竹乡大道北侧宝梁城B地块1、5、13号楼。
3.被征收人原则上只能选择最接近其住房确权建筑面积按房屋不同结构比例置换后面积的安置房户型。安置房面积大于住房确权建筑面积按房屋不同结构比例置换后面积的部分按照市场销售价格进行购买,安置房面积小于住房确权建筑面积按房屋不同结构比例置换后面积的部分按照6230元/㎡进行补偿。(宝梁城实际销售均价为 6230元/㎡,秀竹御景参照执行)
4.被征迁户可自愿选择储藏室和车位,储藏室和车位的价格为:储藏室:3965元/㎡,车位:7万元/个。(秀竹御景每套安置房仅安排1个车位和1个储藏室,宝梁城无储藏室)
5.原则上以当年测绘面积为准。
五、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搬迁补助费
1.实行货币补偿的住宅:搬迁补助费1200元/户。
2.实行实物安置和租赁公有住房的:2400元/户。
3.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等非住宅的搬迁费按评估机构评估价给予补助。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的住宅确权建筑面积10元/㎡每月给予临时安置补助,一次性补助八个月。租赁公有住房的参照执行。
2.实行实物安置的按被征收的住宅确权建筑面积10元/㎡每月给予临时安置补助,秀竹御景一次性补助八个月,宝梁城一次性补助三十个月。
六、各类附属房屋征收补偿及装饰装修价值征收补偿参照《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附件:1.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未签约国有土地
上车库、杂物间征收补偿价格表
2.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未签约国有土地
上车库、杂物间征收补偿价格表
3.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未签约国有土地
上车库、杂物间征收补偿价格表
4.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各类
结构集体土地未签约房屋确权面积征收补偿
价格表
附件1:
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未签约国有
土地上车库、杂物间征收补偿价格表
单位:元/㎡
片区 |
城南社区 |
|
国有划拨用地 |
车 库 |
7236 |
杂物间 |
4823 |
附件2:
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未签约国有
土地上车库、杂物间征收补偿价格表
单位:元/㎡
片区 |
城南社区 |
窑前社区窑前村崇文社区 |
流源村 |
两路口村 |
塔下农场 |
|
国有划拨用地 |
车 库 |
7358 |
7358 |
7106 |
7045 |
6939 |
杂物间 |
4905 |
4905 |
4739 |
4697 |
4627 |
附件3:
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未签约国有
土地上车库、杂物间征收补偿价格表
单位:元/㎡
片区 |
耶溪社区 |
城南社区 |
|
国有出让用地 |
车 库 |
8372 |
8372 |
杂物间 |
5581 |
5581 |
|
国有划拨用地 |
车 库 |
7770 |
7770 |
杂物间 |
5180 |
5180 |
附件4:
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各类结构集体土地未签约房屋确权
面积征收补偿价格表
单位:元/㎡
片区 |
窑前社区窑前村崇文社区 |
流源村 |
两路口村 |
前头村 |
|
集体土地 |
框架结构 |
4293 |
4151 |
4116 |
3998 |
砖混结构 |
4151 |
4009 |
3974 |
3856 |
|
砖木结构 |
4033 |
3892 |
3856 |
3738 |
|
车 库 |
5603 |
5143 |
5365 |
5205 |
|
杂物间 |
3735 |
3609 |
3576 |
3471 |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宜丰县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扫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