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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盘活宜丰县金贡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程序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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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关于盘活宜丰县金贡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厂房资产的报告》已收悉。为延续该企业矿泉水采矿许可权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同意依法启动盘活宜丰县金贡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相关程序。按照我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即成立由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花桥乡、宜诚会计事务所、金贡泉矿泉水公司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清算工作小组,主导社会风险稳控及有关行政事务协调,县法院主导司法程序,依法依规推动企业破产重整各项工作,有效盘活闲置企业资产,促进我县绿色食品饮料产业发展。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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