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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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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宜丰县妇幼保健院西南侧宗地,面积19.10145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宜丰县妇幼保健院,用于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和宜丰县儿童保健中心项目建设,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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