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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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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城南新建县人民医院南侧宗地,面积17.7387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宜丰县人民医院,用于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大楼(包括发热门诊)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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