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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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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宜丰县潭山镇潭龙村原村部宗地,面积6971.9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宜丰县水利局,用于宜丰县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新建潭山水厂项目建设,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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