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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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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渊明大道东,竹海铭都西侧宗地58.9624土地开发用于住宅用地,该用地已按招拍挂程序进行了挂牌出让,由宜丰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现同意该宗地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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