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10项和《宜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方大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
任志晖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傅海波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李兵生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熊晓武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任志晖等2位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任志晖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一、基本情况
任志晖,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1994.09--1998.07 江西省宜春农业学校农机专业学习
1998.07--1999.03 待分配
1999.03--2004.08 江西省宜丰县石市镇干部
2004.08--2005.08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借用
2005.08--2007.12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其间:2003.09--2006.06江西省
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2007.12--2012.03 江西省宜丰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其间:2006.08--2008.12中央党
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
班学习)
2012.03--2012.11 江西省宜丰县侨联主任科员
2012.11--2012.12 江西省宜丰县侨联副主席(正科级)
2012.12--2016.06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
任(正科级)
2016.06--2021.06 江西省宜丰县新庄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期间:2020.06晋升为一级
主任科员)
2021.06--2023.09 江西省宜丰县新庄镇党委书记
2023.09--至今 江西省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二、主要现实表现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工作履历比较丰富,既有县直部门工作的经历,又有乡镇基层一线工作的实践,历任县政府办副主任、乡镇党政正职等,有很强的履职能力。勇于担当负责,工作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扎实,善于抓执行、抓落实。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认真遵守党纪政纪,自觉维护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该同志是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合适人选。
傅海波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一、基本情况
傅海波,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人,本科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宜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1994.09--1997.07 宜春农校农业会计专业学习
1997.07--1997.12 毕业待分配
1997.12--2003.07 江西省宜丰县新昌镇人民政府科员
2003.07--2011.04 江西省宜丰县石市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2011.04--2012.12 江西省宜丰县新庄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
2012.12--2016.06 江西省宜丰县石花尖垦殖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2016.06--2019.07 江西省宜丰县新昌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9.07--2023.09 江西省宜丰县车上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2023.09--至今 江西省宜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二、主要现实表现
该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政治、思想、言行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充分发挥各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 使他们既能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能在中心工作、重大任务、急难险重问题面前通力合作,在促进油茶产业高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绩。该同志是宜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的合适人选。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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