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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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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花桥乡白市村宗地,面积2680.6平方米(合约4.02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花桥乡人民政府,用于花桥乡自来水厂项目建设,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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