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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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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10项和《宜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林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

刘强丰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何敏红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刘国庆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强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刘强丰等2位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刘强丰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一、基本情况

刘强丰,男,汉族,1978年04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学学历,2004年3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1997.09--2000.07  江西省宜春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

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7--2000.08  待业

2000.08--2004.03  待业(北京务工、敖桥乡广播站工作)

2004.03--2007.05  江西省宜丰县天宝乡政府干部(同期借调至宜丰县委机要局工作)

2007.05--2008.12  江西省宜丰县委机要局干部(其间:2005.08--2007.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8.12--2013.08  江西省宜丰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副主任科员

2013.08--2015.05  江西省宜丰县车上林场党委委员、宣传员(其间:2008.12--2015.05借调至县委办任秘书科科长)

2015.05--2017.06  江西省宜丰县委政研室副主任、秘书科科长

2017.06--2021.12  江西省宜丰县委办副主任

2021.12--2023.01  江西省宜丰县委办副主任、县文联主席(试用期一年)

2023.01--2023.08  江西省宜丰县委办副主任、县文联主席

2023.08--2023.12  江西省宜丰县委办副主任

2023.12--至今     江西省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二、主要现实表现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作风端正,工作作风踏实。全面服务好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精心调研锂电新能源产业,积极协调龙蟠时代、国轩高科等头部企业水电气、能耗、土地、林地等要素保障、土地征收。牵头负责2023年我县整治规范提升锂电新能源产业综合组工作,上下左右联动,工作亲力亲为,较好地完成了综合组的各项工作,牵头整治规范涉锂企业,选矿、锂盐等涉锂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选、冶”环节全面提升。该同志是宜丰县工信局局长的合适人选。

何敏红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一、基本情况

何敏红,女,汉族,1984年2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人,本科学历,2004年9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现任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提名人选。

1998.09--2001.07  宜春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2001.07--2004.09  待业

2004.09--2006.02  江西省宜丰县潭山中心小学教师

2006.02--2012.03  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办科员

2012.03--2014.09  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办工作(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宜丰分校副校长)

2014.09--2018.04  江西省宜丰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副主任

2018.04--2024.01  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农建环资工委主任

2024.01--至今     江西省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提名人选

二、主要现实表现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服从组织安排,业务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学习能力和进取心强,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思路开阔,担当意识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中积极履职尽责,坚持用心谋事,务实干事,踏实做事,敢于面对问题,勇于解决难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该同志是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的合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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