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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优化调整部分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新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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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区管理委员会:

宜丰县关于调整部分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方案》经第十七届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宜丰县新昌镇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站前路、东门路,南至耶溪河,西至耶溪大道,北至新昌西大道,辖区面积约0.63km²

二、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花门楼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宜丰县新昌镇花门楼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飞若路,南至城北路,西至耶溪河,北至沿山大道以北,辖区面积约0.44km²;

三、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耶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宜丰县新昌镇耶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文苑路,南至新昌西大道,西至耶溪大道,北至城北路,辖区面积约0.35km²;

四、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桂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宜丰县新昌镇桂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虎形东巷,南至新昌中大道,西至文苑路、飞若路,北至沿山大道以北,辖区面积约0.54km²;

五、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窑前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的为:东至体育场北路、体育场南路、城东南路,南至耶溪河,西至站前路、东门路,北至新昌中大道,辖区面积0.53km²;

六、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流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的宜丰县新昌镇流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城东北路、渊明南大道,南至体育场南路,永和东大道,西至体育场北路,北至沿山大道,辖区面积0.75km²;

七、同意调整宜丰县新昌镇崇文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调整后崇文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渊明南大道、金福路,南至永康路、耶溪河,西至城东南路,北至永和东大道,辖区面积约0.50km²。

八、批准新设立宜丰县新昌镇和合社区居民委员会

宜丰县新昌镇和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官山南大道;南至东门路;西至渊明南大道、金福路;北至永康路、迎宾大道,辖区面积约0.75km²。办公服务场所位于官山南大道66号(竹海铭都小区)。

九、批准新设立宜丰县新昌镇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管辖范围为:东至希运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渊明北大道、渊明南大道;北至熊雄路、沿山大道以北,辖区面积约3.73km²,办公服务场所位于秀竹御景小区。

十、批准新设立宜丰县新昌镇渊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管辖范围为:东至熊雄路、渊明北大道;南至新昌中大道;西至虎形东巷;北至沿山大道以北,辖区面积约0.73km²。办公服务场所位于郡望府小区。

十一、批准新设立宜丰县桥西乡南屏社区居民委员会

管辖范围为:东至耶溪河,南至城南大道,西至南屏路、光华大道,北至耶溪河,辖区面积约2.46km²,办公服务场所位于宝梁城小区。

十二、相关要求

新增设的和合社区居民委员、城东社区居民委员、渊明社区居民委员、南屏社区居民委员和原有城南社区居民委员、花门楼社区居民委员、耶溪社区居民委员、桂花社区居民委员、窑前社区居民委员、流源社区居民委员、崇文社区居民委员、城西社区居民委员共12个社区由宜丰县社区管理委员会代管。

县社区管理委员会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批复方案认真做好社区建制调整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新组建的社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指导社区依法开展好居民自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加强社区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新设立社区组织尽快挂牌成立。

             2024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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