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宜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丰县宏业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消防水池处无防溺水警示标识;2.厂区内无灭火器、消火检使用方法说明;3.事故应急预案未见专家评审意见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6月16日,经执法人员复查,该公司已按要求落实整改,现已完成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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