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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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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

宜县春运〔2021〕3号

宜丰县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春运工作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的危害和影响,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旅客出行为中心、以安全运输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努力实现“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的春运工作目标。

二、适用范围

处置春运工作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适用本预案。

三、 应急类别

(一)因恶劣天气而导致交通中断、交通事故以及旅客大量滞留;

(二)各种突发事件:

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

2.发生爆炸事件;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5.发生其它突发事件。

四、报告通报

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接收和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信息上报应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和缓报。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属乡镇(场)和有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必须快速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等情况首报县春运办及主管部门。在情况紧急时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网络等途径上报。事件发生后的处置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要深入细报或多次续报。

五、应急措施

(一)当因恶劣天气而导致交通中断,交通事故以及旅客大量滞留的紧急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县春运办向县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汽车站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联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客运站旅客滞留情况决定,同时负责增派运管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3.当因恶劣天气而导致交通事故时,县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应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

(二) 当出现突发事件时

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时,如交通堵塞在 1 小时以上, 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公安、交警大队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 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

2.发生爆炸事件

(1)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应急保障和公安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警大队、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及时派出足够运力实行抢救,不足时可向邻近医疗单位增援。

(3)公安部门要及时增派警力,确保汽车站周边地区道路畅通。

3.发生火灾事故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 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必要时联系消防部门迅速派遣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通、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医疗部门实施救护。

4.发生群体性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机关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5.发生其它突发事件

当发生其它突发事件时,启动本乡镇(场)、本部门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

2021年1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宜丰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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