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监局)办公楼资产公开拍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4 15: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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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监局)办公楼资产     

公开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225 日上午10:00在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对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监局)办公楼资产进行公开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拍租标的

面积(㎡)

租赁期限

起拍价

保证金(元)

1

新昌镇卫生院北侧天宝南路西侧1–5层

1180

5

99120/年

20000

一、拍租标的概况:

特别提示:

1、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天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 租金。

2、买受人(承租人)应按出租人的要求使用标的物,标的物自移交之时起,标的财产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保管,买受人(承租人)租赁期间为房屋的实际管理人,须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应确保租赁期内房屋免遭损坏,如有损坏必须赔偿,同时不得私自改造房屋,如有需要,需出租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

3、买受人(承租人)使用该租赁标的物所发生的水、电、气、网络费、税费、物业管理费、卫生、消防、城市管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若拖欠相关费用,出租人有权收回标的物。

4、买受人(承租人)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文明经营,遵纪守法,及时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照,服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 造成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6、五楼右侧单独档案室不包括在内。

二、租方式

本次租竞价过程采取增价方式,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低于起租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起拍价为评估价)

三、竞租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租标的的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出租单位的管理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4、报名时需缴纳标的相应的竞租保证金;

5、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样本)。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租相关时间

1、竞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224  17:00止;

2、竞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224  17:00止;

3、租会时间:202522510:00开始;

4、租会地点: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到2025224 17:00在宜丰县新昌镇卫生院北侧天宝南路西侧1–5层。自行前往。

六、报名事项

1、有意竞租人请在2025224  17:00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到江西东刘拍卖有限公司(宜丰县翠竹御景小区50号)办理报名手续;

2、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和报名资料费 (报名资料费会后不退).

3、竞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224 17:00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江西东刘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

号:156279808000105339;

注:标的名称(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特别约定

1、本次租标的依现状租。出租单位及拍卖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租佣金等相关费用,否则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优先支付租佣金后由出租单位收取),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以《租资料》内容为准。

八、咨询电话

江西东刘拍卖有限公司:刘先生15879893275

江西东刘拍卖有限公司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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