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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澄塘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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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澄塘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澄塘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宜丰县澄塘镇南山路1号澄塘镇人民政府,电话:2908866,邮编:3363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澄塘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32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7条。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2022年,澄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按照相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府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落实政府公开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管理公开

推进政府机构设置、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以及行政公示制度等事项信息公开,全方位公开财息,明确我镇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督促推进,严格公开审查,统一公开形式,拓展公开领域,全年实行重大项目全过程公开。

3.服务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我镇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全年及时将事项公开,将站办重要政策与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相结合及时公布。

4.结果公开

对党政班子研讨出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等2条公布。

5.执行公开

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2条。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一是申请渠道逐步完善。在镇政务大厅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信箱,并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线上线下的联动申请渠道。二是办理程序逐步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三是处置机制逐步完善。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探讨重点难点问题。

2.受理情况分析

2022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我镇综治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全覆盖政务专区。结合澄塘镇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决策预公开,重点对我镇重点决策、新闻动态进行公开。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我镇网站开设栏目,将重要数据进行图表展示。围绕群众关心的粮食、价格、农业、年终预决算等领域,将数据实时发布。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审核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4.规范性文件清理

我镇定时由专人清理过期式规范性文件将清退机制逐步完善。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

在政府网站开始了重要决策政府信息“人事管理等专题专栏。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及换届后的人事信息,切实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

2.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

我镇按照公开方式多样化的原则,提供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等多方式公开,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工作阵地。

3.网站集约化

我镇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依托云数据中心,完成了我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4.网站监管

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公开信息的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测通报结合,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

(五)监督保障

对日常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交给站办进行整改;对共性问题,每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进行通报,2022年我镇无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情况。

1.工作考核

每月有纪检部门定期审核及监督打分,对内容不及时上报进行通报,今年我镇站办均及时更新,考核合格以上。

2.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明确了一名科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每月及每个季度近期进行监督检查。

3.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2022年我镇无出现社会评论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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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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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两化”工作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栏目较为薄弱。

改进的情况: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主动公开、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公众参与工作质量,以群众需求为牵引,全面提升公开质量。

政务信息及时整理、分类、并及时公开。重点抓好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新条例宣传标语,在公告栏张贴条例内容及解读;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推送新修订条例原文、权威解读等,加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扩大新条例的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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