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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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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乡村振兴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村振兴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9号,电话:2768786,邮编:3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32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1条。

(一)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30条、政策文件3条、发展规划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策解读2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机构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乡村振兴政策7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8条、防返贫监测2条,能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信息格式规范,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 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股室、中心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将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强化管理,服务公众,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宜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的机构职责、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我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秘股负责执行”的工作机制。

2、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3、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综合考核,对各股室政务公开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滞后的,加大问责力度。

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仍需进一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主动公开、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公众参与工作质量,以群众需求为牵引,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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