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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公路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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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分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丰公路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宜丰县新昌镇东门路96号电话:0795-2765313邮编:3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32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3条。

(一)主动公开

编制分中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明确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围绕服务群众出行、品质工程建设、公路应急处置等方面重点工作和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领域推进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严格抓好落实,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也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全年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四)平台建设

依托市公路中心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根据县政府要求,及时整改制订公路部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推进分中心政务公开运行。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持续以宜春公路微信公众号、省交通政务微信、各级党政媒体、学习强国等为阵地,共发布信息100多篇,接受政府“12345”服务热线平台咨询解答共38余条,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得到保障。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政务公开计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中心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阶段性事项按时完成、长期性事项持续推进。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强化政务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同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够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等问题2023年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本部门信息目录内容,加强对本部门重点工作的梳理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拓展和创新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分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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