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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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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指在微博、微信、抖音、百家号、今日头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安全稳定、公开透明、清爽清朗的网络环境,持续压紧压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进一步提高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不断建立健全联动把关、分级负责的信息内容审查和网络安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各类错敏信息发布。

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前需认真填写《XXX(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见附件)进行留底备查,并建立相应的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台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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