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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公布宜丰县城区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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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公布宜丰县城区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宜春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宜财行发[2016]2号),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现将确认的宜丰县城区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收费标准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宜丰县城区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4家,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均可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接待标准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二、此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收费标准,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其中: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会议室租金按大、中、小三种类型;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并明细到单餐。文件附表中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协议价格,具体类型的明细价格请登录《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三、《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meeting.mof.gov.cn/portal,该系统主要为办会单位提供以下功能服务:政策法规、公告信息、支出标准查询;会议定点场所信息查询比较;结算单查看;会议定点场所评价与问题反馈。

四、全县各采购单位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向县财政申报采购实施计划并进行有关备案登记,按照定点场所协议价格结算费用,在非政府采购定点场所进行购置的费用一律不准财务报销。在结算费用时,采购单位应将备案表、验收单、采购合同和正式发票等一并报送县财政局采购办。同时,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进行结算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宜丰县城区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收费标准确认表.doc

 

 

 

00十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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