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全镇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近日,新昌镇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条例指出,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相比以往,如今的平安建设,点多面广,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条例》还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加平安建设志愿活动,开展社会治安巡查、矛盾调解、平安法治宣传、应急处置救援、特殊群体关爱等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延伸平安建设工作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条例》要求,每一城市社区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使得我对新时代平安建设与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这对于担任乡镇政法委员的我来说,是一次及时、解渴的学习。”新昌镇政法委员卢慧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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