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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宜丰县陶瓷企业产销分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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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陶瓷产业内部结构,稳定陶瓷销售服务业发展增速,不断做大陶瓷销售服务业总量,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为加快陶瓷销售服务业发展,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促进陶瓷企业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增强陶瓷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陶瓷销售服务业比重,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销售服务业产业体系,推动全县陶瓷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1.产销分离:鼓励符合条件的陶瓷企业成立独立的销售法人企业,到2023年12月底,全县陶瓷企业完成产销分离设立的销售业企业8家以上;到2024年3月底,达到11家。

2.升规入库鼓励分离销售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照统计部门申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要求,积极升规入库。到2024年3月底,全县陶瓷企业新增产销分离销售企业月度入规4家以上;到2024年9月底,月度入规达到10家以上。

四、主要内容

宜丰县陶瓷企业产销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共大项

(一)降低分离成本。对于现有生产制造型陶瓷企业实施“产销分离”的,原则上尽量不增加产销分离之后生产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综合税收成本。

(二)奖励入规企业。对于在2024年度内完成“产销分离”,且销售公司成功入规的,对销售企业在原有入规奖励基础上,再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做大做强。对产销分离后的规上销售公司给予上台阶奖励,对于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年度统计数据为准)的规上销售公司,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发展“数字营销”。支持建陶企业拓展线上销售,对通过自建平台或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具体扶持办法按照《打造电商小镇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扶持实施方案》(宜党办发〔2023〕4号)执行。

(五)其他企业实施了产销分离且成功月度入规的,参照本政策执行。

五、惠民利民措施

全面落实对陶瓷企业实行产销分离工作的奖励措施,引导陶瓷企业积极推进产销分离工作。

六、后续工作考虑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知晓率。

2、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开展产销分离。

3、抓好政策的兑现执行。

解读人:吴敏   联系电话:0795-276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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