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中大道75号,电话:0795-2765296,邮编:3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3〕30号)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条。

(一)主动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把主动公开工作摆在首要突出位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强化税费政策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公众参与程度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获得了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2023年,我局通过宜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元渠道,主动发表各类信息85条,公开行政许可728条,行政处罚13条做到了应公必公,推动政务公开实实在在服务于人民。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安排了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处理流程、回应时限、回复内容,并保证申请渠道的畅通。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紧跟信息化时代潮流,深度贯彻落实数字化政府建设要求,建立“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部门动态、更新公示、减税降费政策等内容,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和获取的信息,实现更大范围、更快速度、更多受众。

(四)平台建设

我局保持政府门户网站的常态化更新,尤其注重减税降费专栏,确保群众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切实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宜问通”宣传海报和征纳互动群等渠道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便于公布政务信息,确保群众及时收到信息。

(五)监督保障

在组织和监管方面,我局设立由班子成员担任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监督,督促责任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事项。在社会评议方面,通过常态化下户走访企业、做好调查研究、畅通举报投诉热线等方式,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在责任追究方面,深刻落实“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扛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思想教育,树牢责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邀请政务公开工作的行家里手来给税务干部上课,充分运用网络学习视频,提升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拓宽公开信息范围。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哪些内容应当被纳入公开的范围,全面查找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可以公开还未公开的事项,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