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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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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丰县财政局秘书股联系(地址:宜丰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9号,电话:07952766076,邮编:3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丰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3〕30号)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82条。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将工作落实到个人,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2条,其中:财政资金信息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政府采购信息40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24条,本单位公开信息91条,宜丰数据3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宜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内容要求、申请注意事项、申请表格等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专人负责制,全流程跟踪办理。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办理完成2件,没有出现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优化信息质量,突出政务公共服务功能。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惠民利民举措,中央直达资金等,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规范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公开预算绩效公开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定期发布政府债务信息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将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延伸至村、社区范围。

(四)平台建设

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政府形象的展示窗口、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充分利用工作动态专栏大力宣传我局财政工作开展,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财政工作。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抓落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

2024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信息质量,定期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共服务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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