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丰县2023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2月4日在宜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熊颖铭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县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冠疫情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县财政部门全力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抓收入促平衡、抓支出保重点、抓改革提质效、抓关键防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2023年财政总收入执行数548893万元,比上年增长4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218083万元,增长25.1%,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8.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4135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2%。(见附表一)
县本级2023年财政总收入执行数173668万元,比上年增长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71468万元,比上年下降18.1%。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320648万元,剔除上级年度执行中的专项追加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212213万元,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10.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2%。(见附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4181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350万元、调入资金103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18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66万元后,全年收入总计执行数222201万元,比上年下降11.6%。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74391万元,比上年下降2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短收造成收入减少,相应压减支出;上解上级支出659万元,调出资金25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38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518万元。(见附表三)
县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2837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325万元、调入资金103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18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66万元后,全年收入执行数总计2077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9.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60309万元,比上年下降4.3%,上解上级支出272万元,调出资金25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38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518万元。(见附表四)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1025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执行数10321万元,比上年增长269.1%,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458.7%,原因主要是为了化解隐性债务,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收入增加。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321万元,比上年增长269.1%,其中:2023年支出执行数186万元,调出资金10135万元。(见附表五)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数42108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收入271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执行数69298万元,比上年增长21.9%,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12.4%,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费收入增加。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数32155万元,比上年增长8.5%,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0.2%。年终滚存结余37143万元。(见附表六)
(五)债务限额及省转贷债券资金情况
上级核定我县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987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2758万元(含外债限额1589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15971万元。
2023年上级共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1904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8589万元,专项债券161891万元。按用途划分,新增债券14830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800万元、专项债券131509万元)、再融资债券4217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789万元、专项债券30382万元)。按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品种划分,2023年131509万元均为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6353万元,比上年净增766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按上级规定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和部分政府性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会议精神,一年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发展大盘。一是惠企纾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构建起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会商机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9367万元;减免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保证金777万元,推广运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共入驻供应商221余家,2023年累计完成交易额6258万元。二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破解企业难题。充分发挥“五贷一保”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扩大“五贷一保”业务的规模和覆盖面,帮助中小微企业化解融资难题。累计撬动信贷资金12.1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及个体户2116户(人)。三是把准争资争项方向促进项目落地。深入分析研究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我县发展的结合点,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4.8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四是撬动资本参与建设稳定社会预期。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更好发展。2023年,在库项目投资规模达28.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0.105亿元,社会资本出资5.94亿元,撬动比例近57倍,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充分发挥了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兜住民生底线,筑牢幸福根基。全年拨付各类民生支出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7%,确保民生投入的强度,兜牢了民生底线。一是加大城乡教育投入,提升办学条件。投入资金2.4亿元,用于石市中心小学整体搬迁、新昌二小改扩建教学楼、新建三所公办幼儿园及新建和改造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及1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宜丰中学综合楼及学术楼、宜丰二中室内体育馆、宜丰中专新建校区及学训楼、学生公寓楼等建设,极大的提升了教育教学办学条件。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将产业发展作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重点,兼顾就业带动、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方面,补齐发展短板,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拨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98万元,其中支持产业发展4234万元。全力保障我县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稳定”,拨付早稻奖补资金1046万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629万元;发放稳定粮食生产补贴资金4622万元。三是夯实基本民生保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好价格临时补贴、城乡低保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补贴、救济政策。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资金7878万元,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补助256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24万元。四是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奋力打造“美好生活在宜丰”城市品牌。大力支持城市、城乡公交事业发展,拨付资金1294万元,改善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持续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与老旧小区改造,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587万元,兑付购房补贴资金7558万元,让老百姓购房获得更多实惠,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蹄疾步稳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与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更加优化,财政职能发挥更加有效,财政保障更加精准。一是大力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将政府采购监管、“三保”监测、直达资金监控等融入系统,实现同平台互联互通。强化预决算公开审查机制,通过部门自查和财政复核,全面提升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10个部门和1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部门、项目的下年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探索财政评审工作改革。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抓手,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评审项目签证和重大问题会商制度,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财政评审制度机制得到明显优化、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三是全力支持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亿元,对县综投集团“1+4+N”子公司注入资本金,做强集团资产,持续扩大现金流来源,不断提升信用等级。
——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严格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实行限额管理,2023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92517万元,政府债务限额为698729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建立了以综合债务率为主体的政府债务监测指标体系,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目前我县综合债务率维持在200%橙色预警线以下,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按照“精准、充分、足额”的底线原则,足额安排“三保”经费,不留硬缺口。积极发挥“三保”专户作用,实行封闭运行,专项使用,保证国库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是坚决维护财经秩序。认真落实好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综合督查等发现问题一体推进整改,建机制、补短板取得明显实效。压实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扛牢财政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全过程常态化监管。
回首2023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财政改革一体化推进,财政收支运行整体较好。然而当前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持续增收乏力,而刚性支出需求持续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县级财政虽风险总体可控但运行难度大。资金使用不规范,财会监督还有待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指导。
二、2024年全县财政总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支出需求与财力可能相适应、总量控制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统筹资源与发挥效益相促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衔接的原则,科学安排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强化重点支出优先保障,严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紧紧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加速描绘“美好生活在宜丰”绚丽画卷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24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县财政总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7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预计增长4.5%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900万元,加上预计上级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减去预计上解省市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4048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800万元。(见附表七)
(二)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本级收入财力预计251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1%;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300万元。(见附表八)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870万元,加上级提前告知补助、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可安排预算支出的财力为62503万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2503万元。(见附表九)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860万元,安排改革成本支出156万元,调出资金47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见附表十)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215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上级统收统支,县级不编列预算),加上年结余收入37143万元,收入总计74358万元。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9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382万元。(见附表十一)
(三)2024年重点审查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重点审查县水利局的部门预算编制草案和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情况。
1.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主要情况:收入预算安排27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66万元;支出预算安排278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万元,资本性支出1739万元。(见附表十二)
2.2024年水利专项资金预算1739万元,其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0万元,山塘整治59万元,标准化管理300万元,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及幸福河湖建设40万元,水资源补助29万元,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工程1225万元,绿色水电创建和安全生产一级达标补助10万元,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整治36万元。
(四)2024年“三保”等刚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时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全县根据上级统计口径计算的“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3.2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46亿元、保工资8.11亿元、保运转0.7亿元。
预计2024年全县其他保刚性的支出还需要15.65亿元。其中:临聘、差补、退休、遗属等人员经费1.71亿元,上级“三保”统计口径以外的民生等支出4.69亿元,上级各类考核要求安排的支出0.64亿元,预计2024年还本付息支出8.61亿元。
三、奋勇争先,加速描绘“美好生活在宜丰”绚丽画卷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用好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适度增加财政支出规模,落实基础设施投资适度超前要求,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发挥预算内基建投资引导作用,稳定社会预期。提质增效上,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与可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财政收支政策,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行稳致远。
(二)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能。面对经济下行及碳酸锂价格大幅下降等不利因素,与税务部门加强衔接,做好开展分析研判财政收入,组织征收前期谋划。继续加强地方税种征缴力度,确保地方性税种及时优先入库;配合税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等清理工作,督促清理税收及时入库。加大与平台公司合作,对国有存量资产进行盘活,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的形式,实现非税收入增收。强化税源培育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保护好市场主体。利用“五贷一保”政策工具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挖掘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升级。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做到应减尽减、应压尽压。同时,紧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力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加快处置闲置、低效资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首位,继续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应保尽保。集中财力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财政资金内控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保障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实有资金账户全面清理,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账户管理系统;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加大对衔接资金、惠农补贴资金、“三公”经费、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依法合规化债,确保如期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五)狠抓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内容、标准和流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阳光促规范提绩效,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及收益,持续不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抓好资产管理及资产划转工作。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各位代表,要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1359”总体部署,聚焦财政职能,承压奋进,克难攻坚,为加速描绘“美好生活在宜丰”绚丽画卷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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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预算报告目录
二、宜丰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宜丰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一般公共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八、转移支付等情况说明
主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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